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布如下,请拟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所官方网站,提前做好调剂相关准备。

一、单位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城安所),原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1955年底批准成立,原隶属于国家劳动部,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72年划归北京市管理,作为一所市属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现隶属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北科院)。2021年,经过事业单位改革,现正式更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城安所主要致力于城市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公益研究,着力产出能支撑北京市的重大工程或重大民生关切的重大成果,着力解决首都以及京津冀发展中的城市安全与治理重大科技问题,保持好自身特色和优势地位,成为相关领域成果转移转化领跑者。

在北科院的正确领导下,现今城安所已发展成为一所集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及教育为一体的公益二类研究所,拥有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生态环境部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源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科院重点实验室及风险管理与可持续性国际联合实验室;拥有科研仪器设备3355套(台),原值23099.52万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内首家美国工业卫生协会认证的工业卫生实验室、安全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北京市应急局事故认定、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等资质。

二、教学及待遇

城安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资源与环境》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现有硕士导师38名。

多年来,我所秉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拥有强大宽阔的科研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机制,以匠心思想精雕细琢的培养硕士研究生。

我所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舒适的食宿,位于首都核心区。免收学费、食宿费,学制内享受助学津贴,“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等;双向选择就业,现就业率100%。我所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调剂要求

(一)调剂政策

1. 考生申请调剂须符合国家、北京市关于调剂政策的基本条件。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3. 调剂复试分数线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按照调剂、复试结果情况,我所将动态公布剩余调剂名额,视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5.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2025年我所硕士研究生调剂名额16名,均为全日制。

1. 学术硕士研究生

1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希望具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化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近专业考生报名调剂。

2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希望具有环境、物理、力学、机械工程或相近专业考生报名调剂。

3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希望具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境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或相近专业考生报名调剂。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857资源与环境,希望具有安全、环境等相关或相近考生报名调剂。

(三)调剂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安排

1. 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5年城安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

2. 调剂复试时间:2025410日,如调剂人数未达到招生人数将进行二次调剂复试,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3. 复试地点:北京市科学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主楼。

(四)复试内容

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按照城安所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组长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和英语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英语面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20%

3.专业能力笔试。采取开放性专业笔试题,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

复试自命题工作要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复试全过程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

(五)复试及录取成绩计算

复试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0.3+科研能力成绩*0.5+英语成绩*0.2

(六)资格审查及体检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请将资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调剂复试考生于202549日前将材料发送到邮箱:yjsgz@***,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即可,资料包括:

1)《考生情况表》(附件1);

2)准考证电子版(PDF);

3)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PDF);

4)学历证书扫描件电子版(PDF),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电子版(PDF);

5)在校学习成绩表扫描件电子版(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PDF);

6)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政审表》(附件2)(须加盖就业或存档部门公章,PDF),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他个人获奖、论文等扫描件、简历等(PDF)。

2.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拟录取同学体检。

三、调剂程序

1. 328日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研招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本人调剂意向。

2. 48日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3.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时间关闭后,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工作。

4. 我所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余额,视情况再次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联系方式

我单位网站:https://www.***/pc/zh/index.shtml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gz@***

考生接待电话:010-63521631(何老师)

工作监督电话:010-6356958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