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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5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2417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满足我院设定的调剂最低分数线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满足我院对于初试科目的要求见下表。

序号

调入专业代码及名称

一志愿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试科目要求

1

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初试科目须包括英语(一);数学(一)

2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087500遥感科学与技术

140400遥感科学与技术

初试科目须包括英语(一);数学(一)

3

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初试科目须包括英语(一);数学(一)

4.其他调剂要求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二、调剂程序

1.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于20254月8日开始,直至完成2025年招生计划。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皇家体育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填报时须注意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

3.考生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复试,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4.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资格审查、体检要求等参照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5.复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要求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我院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经联系后仍不能按要求回复确认的,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名额依次递补。

三、调剂名额及复试比例

我院共有  20  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名额,其中: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2 ,摄影测量与遥感 6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12 。按照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进行复试,报名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复试。

四、复试人员遴选规则

1、按招生专业分别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2、遴选规则:按照初试分数减去一志愿专业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后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差值相同的,依次按照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优先顺序遴选,仍不能区分的,由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条件择优进入复试。

五、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北京市相关要求,择优录取。

1、初试成绩核算

核算后的初试成绩(工学)=初试成绩(工学);

核算后的初试成绩(交叉学科)=初试成绩(交叉学科)-6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divide;2

3、总成绩=

[核算后的初试成绩(工学/交叉学科)&divide;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4、录取

各招生专业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录取:复试成绩→初试数学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仍不能区分的,由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背景、学习工作经历等条件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和监督

1、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马老师 010-63880811,13691193549(微信同号)

备用咨询电话:

010-63880901  钟老师;010-63880911  卢老师

电子邮箱:weijunma@casm.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911室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马老师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3880925

北京教育考试院专项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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