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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25年调剂办法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已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复试。

1、调剂基本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2025年研考分数线A区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调剂都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在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2)在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各高校自命题科目有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初试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3、调剂程序

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皇家体育的调剂系统中和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发布调剂信息公告,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皇家体育的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方向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会同各学位点和招生学院分专业领域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4小时内未及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成绩顺延通知下一位考生调剂志愿考生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4、体检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异常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到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参加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录取工作

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0.6+专业笔试×0.2+综合面试×0.2。

录取原则

1、各专业领域(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同一总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心理健康复检结论不适合就读者不予录取。

5、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否则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6、复试合格考生具有待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及时确认该通知。多种方式通知(电话、短信、邮件)后,8小时内仍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顺延拟录取总成绩排名下一位考生。

7、个人档案不能在调档函规定之日前调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前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取消录取资格。

6、复试监督和复议

复试过程中,各学位点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位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工作小组责成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组或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7、信息公开

各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研究生院网页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7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工作小组审核,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及成绩等信息。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58688908。

湖南工程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