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基础与专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突出创新能力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原则。
(四)坚持按需招生、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组织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所)两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分管副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学校招生工作总体方案,全面领导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网络安全、舆情应对、后勤服务、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二级学院(所)成立由院(所)长牵头,分管副院(所)长及各学科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贯彻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细则,分学科(类别)组建复试专家组开展招生工作,统筹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管理工作;成立由书记牵头的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受理考生申诉等事宜。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二区国家线(B类考生)执行。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照单科分别在二区(B类考生)国家线基础上降10分、总分降35分的分数线执行。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4.其它计划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具体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文末《西藏农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政审表;考生个人陈述;诚信复试承诺书;成绩单;准考证。其中,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PDF电子版文档,考生应当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政审表》加盖学习/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公章;《成绩单》加盖毕业单位公章。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通过腾讯会议(或钉钉视频)进行线上复试。
2.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4.复试采用综合复试,满分100分。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及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部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1)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管理、自我认知、自主学习、发现创新、综合运用、身心状态等,满分40分。
(2)专业素养:由复试专家根据复试大纲随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满分40分.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但与初试和复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时间及方式以二级学院(所)通知为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加试。
6.如有必要,经上级批准后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复试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28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调剂系统计划于4月8日开放,调剂考生按调剂批次组织复试录取,当且仅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组织下一批次复试录取工作。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4.弄虚作假、违纪违规;
5.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者经资格审查不合格;
6.招生当年主动放弃我校复试或录取资格后再度申请调剂我校。
四、调剂
(一)基本规定
1.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及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计划缺额等信息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到期后调剂系统自动关闭。学校择优遴选复试名单并统一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志愿解锁,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在前置学历及前置专业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要求(详见《西藏农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基础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同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基础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4.达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初试成绩符合条件时,可以通过研招网在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之间相互调剂,具体要求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主要依据考生提交的《政审表》、《考生个人陈述》、《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分÷5(折算为100分制)]×50%+复试成绩×50%。
考生排名优先以录取成绩降序排名。录取成绩相同时,以复试成绩降序排名;复试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名;初试总分相同时,以初试英语成绩降序排名。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破格录取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考生因报皇家体育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的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此造成不能复试录取的考生自负。
(五)学校2025年全部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六)拟录取完成后,考生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按规定提交体检报告原件。体检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发现具有符合不予复试六种情形之一;
2.复试成绩、加试成绩、录取成绩任意一项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4.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及其它
(一)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拟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依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进行公示,敬请关注。
(二)招生咨询及申诉(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学校研招办:0894-5823990;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894-5822054。
(三)急难特困学科专业符合破格条件的,经批准后复试办法及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
西藏农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门类 | 学科专业 | 政治/英语 (满分=100分) | 业务课1/2 (满分>100分) | 总分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 |
工学[08] | 水利工程[0815] | 30 | 45 | 241 | 2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 能源动力[0858] 土木水利[0859] 生物与医药[0860] 风景园林[0862] | 31 | 47 | 250 | 208 | |
农学[09] | 作物学[0901] 植物保护[0904] 兽医学[0906] 林学[0907] 草学[0909] 农业[0951] 兽医[0952] 林业[0954] | 30 | 45 | 235 | 196 |
管理学[12] | 农林经济管理[1203] | 38 | 57 | 323 | 267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工学[08]) | 21 | 37 | 215 | 限报指定专业学位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农学[09]) | 20 | 35 | 200 |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单科要求均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